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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真金白银”培育中小微企业成长 3年拟“个转企”1500家

2022年05月27日 21:43:29 | 来源:新华网

  图为大冶市下沉服务窗口至街道,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新华网连迅摄

  新华网武汉5月27日电(连迅、程良友)湖北省大冶市日前印发中小微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从资金奖励政策、税费奖补政策、金融信贷支持、子女就学保障、提供便捷准入服务、经营要素支撑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具体举措,积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发展为企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壮大县域经济底盘。

  大冶市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中小微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主要是培育“个转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简称“个转企”)和“四上”企业。2022-2024年大冶市推进“个转企”目标1500家,力争培育“四上”企业600家,其中:规上工业300家,限额以上商贸业150家,规上服务业80家,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70家。2024年末,全市“四上”企业突破1000家,力争1200家。

  为此,大冶市将投入“真金白银”确保目标实现。在“个转企”方面,大冶市对于从业人员在5人以上或生产经营面积300㎡以上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奖励1万元,分三年拨付。其中期满一年后奖励5000元,期满两年后奖励3000元,期满三年后奖励2000元。若享受“个转企”奖励政策的企业又变更为个体户或非正常户,经市市场监管局核实后,停止奖励;若“个转企”的企业申报纳入“四上”企业,则按“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政策执行,并继续享受“个转企”奖励。

  大冶市提出,对首次进规的民营工业企业(地面制造业)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规(限)的民营商贸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对民营商贸服务业企业的奖励资金分三年拨付,第一年奖励4万元,后两年每年奖励2万元;若企业次年退库,则停止奖励,若再次进规(限),可继续享受后续奖励。大冶市对首次纳入统计专业库的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大冶市积极鼓励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商贸服务类性质的下属单位(内部机构)实施主辅分离,将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从其主营业务中分离,注册独立法人的商贸服务业企业,纳入规上服务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业统计,并依照商贸服务业进规(限)给予奖励。大冶市对达到一定规模(零售业2000万元、批发业6000万元)和涉及GDP核算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且增幅超过2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大冶市将推进大型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等)和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开展集中收银及统计工作。对于在企业限额以上零售额达到标准,且增幅超过20%的,根据企业集中收银工作情况,大冶市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免费提供集中收银所需软件及相关设备。大冶市对所有进规(限)企业统一纳入统计星级管理,给予企业统计员每月50元、100元、150元的统计补助,完善和规范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大冶市在积极落实国家对中小微企业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实施三年过渡期地方财政奖励。大冶市对“个转企”的企业以上年度实缴税金为基数,增量税收30万元以内100%予以奖励,超过30万元的按超出部分50%予以奖励。因“个转企”增加企业财务管理成本,大冶市政府采取集中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信誉好的第三方财务管理公司代理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及纳税申报或给予企业5000元/年的财务费用补贴,纳税申报可实行半年申报制。

  大冶市鼓励金融机构对“个转企”和符合培育标准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保函业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培育过渡期三年内,市政府设立2亿元“四上”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其中,设立1亿元的“四上”企业培育专项信贷基金,符合“四上”培育标准的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以内无担保贷款,用于缓解企业在扩大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设立1亿元的“四上”企业培育应急保供过渡资金池,用于解决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免费兑现等紧急资金需求,原则上每个企业银行承兑汇票免费兑现每季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湖北大冶“真金白银”培育中小微企业成长 3年拟“个转企”1500家-新华网
湖北省大冶市日前印发中小微企业培育成长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发展为企业,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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