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前湖北多地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2-04-29 18:27:16 来源: 新华网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荆门市、黄石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地纪检监察机关相继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湖北省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武汉江夏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负责人谭志辉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1月25日下午,谭志辉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组织企业年会活动,在年终总结会后,违规组织16名员工到某酒店聚餐,使用公款2098.78元。谭志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武汉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3名聘用人员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管委会聘用人员曹剑、叶飞、胡绪欢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10次,费用共计1977.75元。曹剑、叶飞、胡绪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管委会公车管理负责人、公务加油卡保管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三、武汉新洲区三店街井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志英“精致走账”违规吃喝问题。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蔡志英通过虚报环境整治用工、虚增耕地除黑面积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并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吃喝、购买烟酒等费用58108元。村“两委”委员黄太红明知违规,但未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蔡志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太红受到诫勉处理。

  四、武汉华中港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王绍华“精致走账”公款送礼问题。2019年至2020年,王绍华与时任财务管理部部长姚治坤以虚报招待费方式,套取公司资金用于公款送礼,涉及金额17916元。王绍华、姚治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硚口区荣华街玉带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马光辉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马光辉参与荣华街某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负责被征收户相关情况认定审核。2019年春节前后,马光辉先后2次违规收受征收拆迁代办公司工作人员所送现金共计3万元。马光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湖北省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宜都市国通公司(市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谢安、时任融资开发部副部长邓浩超标准接待和虚列接待支出问题。2019年7月至9月,宜都市国通公司融资开发部在公司所属的国信食堂6次超标准接待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谢安同意后,邓浩通过虚增接待餐次、接待事由、接待对象,将6次接待拆分为28餐次报销接待费共计27843元。2019年7月至8月,邓浩经手或安排人员多次在国信食堂领用酒水,用于在其他餐饮场所的商务接待,经谢安同意后,邓浩通过虚列商务接待对象、制作虚假接待方案与接待清单,报销领用酒水费用21次共计20384元。2021年12月,谢安、邓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二、当阳市档案馆接收整理股股长李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及土特产问题。2020年9月,李平收受某小学校长李某某所送1张价值1000元的雅斯超市购物卡。2016年至2018年,李平收受某装饰公司经理肖某某所送6张价值3000元的雅斯超市购物卡和土特产。2021年10月,李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秭归县杨林桥镇三台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苟伏军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0年9月,苟伏军操办其子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855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1月,苟伏军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1月,苟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原经理李玉靖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至2020年期间,李玉靖在公务接待审核中把关不严,导致自来水公司违反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发生超范围、未予事前审批、“一函多餐”接待问题。李玉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李玉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猇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冯万明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6年至2021年,冯万明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1400元。冯万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冯万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北省荆门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沙洋汇龙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长陈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20年,时任沙洋汇龙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陈波安排公司人员以加班、值班名义,向13名员工违规发放津补贴20万元,其中陈波本人领取1.7万元。陈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陈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二、京山市杨集镇杨集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杨为本违规套取资金支付社区接待费问题。2016年2月,时任杨集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杨为本编造社区巡逻队员合同及工资表套取资金3.86万元,将其中1.76万元用于支付杨集街社区接待费。2022年1月,杨为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掇刀区团林铺镇普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杜永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杜永国安排村工作人员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费和老干部工资补贴共计1.3万元。2022年3月,杜永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荆门市唯名粮油配送中心经理刘斌公款报销个人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问题。2019年9月,时任东宝区军粮供应站站长刘斌安排该站会计王艳娥将2.2万元个人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在单位报销,王艳娥将此笔费用从该单位粮食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刘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22年4月,刘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艳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湖北省黄石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大冶市人民法院原工会主席曹中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曹中智在担任大冶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科科长期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胡某某、邹某某安排,赴北京、云南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胡某某、邹某某支付。曹中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曹中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阳新县档案馆原馆长张建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6年7月至12月,张建设在担任阳新县旅游局局长期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胡某某在其公司食堂及餐馆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张建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张建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黄石港区凤凰山社区党委书记王凯东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4月,王凯东在担任黄石港区王家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社区居民朱某某微信转账礼金2000元。2021年11月,王凯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开发区·铁山区铁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陶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高档烟酒问题。2017年底至2019年3月,陶勇在担任铁山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铁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张某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违规收受张某某赠送的高档烟酒。2021年11月,陶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中石化阳新石油分公司驻浮屠镇玉堍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蔡红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宴请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10月至2021年8月,蔡红强在担任阳新县军垦农场华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顾某某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4900元,并多次接受顾某某安排的旅游、宴请活动。2022年1月,蔡红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大冶市还地桥镇招商办主任、金桥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郑赞等人在“双千”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大冶市还地桥镇招商办主任郑赞、经发办主任殷建军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严不实,在镇“双千”工作中履职不力,协调解决金桥工业园区某企业排污问题行动迟缓,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并将未解决的问题上报销号处理,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郑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殷建军受到诫勉处理。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咸丰县朝阳寺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向春华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问题。2019年至2021年,向春华在担任曲江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先后9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向春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向春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二、巴东县沿渡河镇原扶贫办主任谭鑫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问题。2019年至2021年,谭鑫先后5次接受工程老板安排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品。谭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谭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利川市汪营镇初级中学原常务副校长姚昆违规组织教师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5月,姚昆以工会名义违规组织全校教师到重庆酉阳公款旅游,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姚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巴东县绿葱坡镇中村村委会副主任田从华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21年4月,田从华以自家“农家乐”开业为由违规操办开业宴,并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1月,田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恩施市舞阳坝派出所刑警中队中队长宋翔、恩施市公安局视侦大队民警谭远骏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0年9月,宋翔、谭远骏在广西公务出差期间,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前往广西北海市涠洲岛景区游玩,并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及市内交通补助等费用。2021年11月,宋翔、谭远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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